新疆政法学院2021-2022学年招聘“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教师公告

作者:日期:2021-08-18 11:17:25点击:2078

      为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独特优势,持续推进优秀退休教师来校开展支教、支研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8号)《新疆政法学院“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招聘“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教师(以下简称“银龄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2021-2022学年,面向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招聘银龄教师40名,详见《2021-2022学年新疆政法学院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年龄在70岁以下,已办理完退休手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以远程教学、同步课堂、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采取“传、帮、带”方式,引入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指导本学科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把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传授给学校教师。

长期任职教师在学校全职工作一年及以上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一年一签。每学期承担1-2门核心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

四、招聘程序

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组织援派等招聘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填报《高校银龄教师支援新疆政法学院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新疆政法学院指定邮箱(邮件命名:银龄教师+姓名+专业)。

2.资格审核。人事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聘银龄教师名单。

3.组织援派。人事处将拟聘银龄教师名单报支援高校,由支援高校协助开展考察、体检等援派工作。

4.签订协议。受援学校与银龄教师、支援高校签订协议。

5.上岗任教。按开学时间或约定支援时间来校开展支教、支研工作。

五、待遇保障

1.实行年薪制,长期任职教师税前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教师2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16万元/年,按月发放。

2.学校为银龄教师配备2-3名助教。

3.银龄教师到校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等的劳务费或咨询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费用。

4.免费提供150平米左右配套设施齐全专家住房一套,供教师本人使用至聘期结束或协议终止,采暖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水电等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每学年可报销本人2次图木舒克市与原住地之间往返交通费(飞机为经济舱、火车为等座或卧);经中转的,交通费日期应为连续。

6.学校可对符合年龄条件的教师提供意外保险和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聘用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的,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7.按学校相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未休假的,每学年可报销一名家属1次图木舒克市与原住地之间往返交通费(飞机为经济舱、火车为等座或卧);经中转的,交通费日期应为连续。

8.因公出差的,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9.聘任期间,享受学校同类同级别人员各项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宜

应聘时间从即日起至910日。银龄教师来校时请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未尽事宜,请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联 系 人:戴晓悦  赵彦强       

联系电话:13637950991 15739295711


附件:1.2021-2022学年新疆政法学院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docx

 2.高校银龄教师支援新疆政法学院报名登记表.docx


                  新疆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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