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畅通校园民主监督与诉求表达渠道,切实加强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师生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师生合理诉求,根据《新疆政法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11月份校领导接待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校领导
党委副书记 魏建华
二、接待时间
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 10:30。
三、接待地点
新疆政法学院科创楼610会议室。
四、接待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
五、接待流程
(一)提前预约。来访者请提前填写《新疆政法学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见附件),无预约的来访者和重复来访者当日不予安排和接待。预约表应包含个人信息(姓名、所在单位或班级、联系方式等)、需反映的问题及简要说明,并于2025年11月26日14:00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递交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1.电子邮箱:发至 xzxx@xjzfu.edu.cn
2.书面递交:科创楼712室
(二)审核反馈内容。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预约情况进行审查,安排接待时间及参与接待的部门领导。
(三)安排接待。28日上午,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接待,并做好会议记录及宣传报道。
(四)问题核查处理。对反映的问题,参与接待的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核查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反馈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核查处理情况审核后反馈至反映人。
六、注意事项
1.请师生们如实反映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具体明确、客观真实;
2.接待日当天,请按照预约顺序依次等候接待,保持现场秩序;
3.对于已受理的问题,学校相关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正在处理中或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接待;
4.多人反映共同意愿和要求的,应当采取书信等方式提出,接待时,应当推选代表参与,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并确定1名联络员;
5.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反映问题完毕后,应按要求尽快离开接待场所;
6.校领导接待日是学校倾听师生心声、解决师生诉求的重要渠道,希望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学校发展。如有疑问,请联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联系人:杨川,电话:0998-5886014。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