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征兵公告

图片
图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报名时间
1.男青年
  •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
  •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
2.女青年
  •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
  •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

2

征集对象
1.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2.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6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3

身体条件
  •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
  • 体重:男青年17.5≤BMI<30;女青年17≤BMI<24(BMI即体质指数,计算方法:体重(千克)/身高(米)²。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 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具体条件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征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了解体检标准。

4

报名程序
方法一:登录全国征兵网
  1.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男兵在应征报名之前,要先完成兵役登记。
  2. 进入“应征报名(男兵)/(女兵)”页面,认真阅读报名时间及参军政策说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3. 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4. 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应征地需按自身身份选择,具体规则如下:
  • (1)高中(中职)生、初中生等非高校相关人员,应选常住户籍所在地作为应征地;
  • (2)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任选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
  • (3)高校新生、往届大学毕业生,通常选户籍所在地,若在经常居住地取得居住证满3年以上,也可选择该经常居住地。
应征地决定了体检、政审的组织地点,且会影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地方性优待政策的享受标准。
方法二:现场报名
应征青年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或县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报名。

5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 保留学籍(入学资格)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 复学转专业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 享受国家教育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4. 高校毕业学生入伍
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毕业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5. 免试“专升本”
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6. 享受考研优惠
  • 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
  • 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③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7. 享受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服役期间保障政策
1. 生活待遇
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
2. 家庭优待
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
3. 选取军士
  • (1)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
  • (2)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军士。
4. 选拔军官
  • (1)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
  • (2)本科毕业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
退役相关政策
1. 安置政策
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服役期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 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结合全市退役士兵数量、专业等情况,按公开招聘计划一般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定向公开招聘岗位数量。
3. 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在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聘用职员时,可享受加分优惠。

6

报名咨询
办公电话:0998-5886037
熊班长(女兵)13579740328
唐班长18903129372
马班长19987313924

7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
校人民武装部负责人:15199331423
校纪委机关:0998-5886022
图片





供   稿:党委保卫部(武装部)

通讯员:陈领先

编   辑:王儒雅
校对:安婷婷  王  敏  谢子良
审核:万朝林   钱慧芳
上一篇:下一篇: